6.申請手續
申請機構需向基金會秘書處提供詳盡的計劃書,列明申請機構的背景、計劃的宗旨、目標、實踐手法,並填妥《基金會資助申請表格》,以供基金會審批。申請資助的計劃期限為一年,超過一年的計劃需要每年向基金會提交申請。所有審批結果以基金會之決定為最終決定。對未獲資助的申請,基金會無須向申請機構作任何解釋。